招标信息

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估二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采购计划编号:0031号

2、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名称: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估二次

4、标段划分:一个;

5、预算金额:78.0000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78.0000万元

7、服务内容:按照《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综合评估指导手册(试行)》要求,完成全州25家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开展安全综合评价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8、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9、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评价服务,并向采购人提交“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综合评价”成果报告。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相关服务等;

(2)根据《安全评价指导》,供应商本次项目综合评价组应不少于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并有燃气行业从业经历不少于5年,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不同的评价单位兼职;其余应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其中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应不少于2人;

(3)评估单位或项目组成员曾经为被评估单位提供过项目管理 (包括总承包)、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安全评价等服务的, 评估单位或项目组成员不得参与该项目的评估活动。

(4)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024年之后成立的企业提供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公司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磋商,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7)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拒绝列入政府取消磋商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本次磋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5日8时30分至2025年5月6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