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7年市州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室内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2025-2027年市州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室内装修设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T2025042306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1项目概况:综合生产用房室内装修设计服务。
1.2采购内容:甘肃铁塔8个市州分公司综合生产用房室内装修设计(每市州分公司建筑面积不超过4000平方米,总计3.2万平方米),包含效果图、室内布局平面示意图、设计施工图(含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图),为建设单位提供施工招标前设计预算等相关资料。并在设计出图前完成项目设计方案编制、现场勘查等设计准备工作。根据建设单位用房购置方式,分别对新建用房和现房改造两种类型房屋进行设计,设计效果符合设计规范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项目包括装修、强电、弱电、门禁、通风空调、网络布放及空调安装、消防安全等办公所有需要的设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中标份额100%。
1.4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按照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执行,以中标含税总金额作为合同签订金额,以最终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1.5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1.6采购预算金额:144万元(含税)。
1.7服务地点:甘肃省内(甲方指定地点)。
1.8设计服务周期:在设计条件及资料备齐后45天完成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获得招标人确认后20天完成深化设计;在深化方案获得招标人确认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9设计方案原创:投标人必须是设计方案的原创作者,投标单位保证提交的设计方案不会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须提供承诺函)。
1.10未中标方案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1.11安全生产要求:投标单位须承诺如中标,须严格落实技术规范书及安全生产责任书相关要求,应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图纸疑问和变更应及时解答,指导施工单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纠正违章指挥。施工现场因设计图纸无法指导施工或设计图纸安全风险点提示不到位导致严重违章违纪和发生安全事故,由中标单位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责任,严重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须提供承诺函)。
1.12设计实施中关键约定:在本项目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应给出同档次、数量不低于三个的生产厂、供应商建议(含品牌及相应规格型号)(须提供承诺函)。
1.13设计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服务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须提供承诺函)。
1.1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45元/平方米(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否决。
2.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2)(3)(4)有效的资质之一,且提供相应资质证书的有效扫描件:
(1)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
I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照片。
II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国内至少1个国内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项目同类业绩(办公建筑且单体房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面积4000平方米或以上)。
注:
①须提供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②合同日期认定:以固定金额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日期或签订日期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
③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区间内,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⑤本项目同类业绩不包括商住楼、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基站用房等)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冷藏库等)。
⑥业绩个数以合同个数计算(即同一框架下多个订单按1个业绩计算)。
⑦如出现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不予认可。
2.1.5设计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项目设计负责人1名;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
I上述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复印件、相应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社保局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前6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缴纳社保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认可))。证明材料不足的人员不予认可。如拟派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材料及返聘协议(或劳务合同);如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II相关证书如为电子证书,其有效期及使用期必须均在有效期内。
2.1.6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7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1.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8)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2.1.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1.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须提供承诺函)。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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