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国强乡松湖村墩仔厝组环境整治建设工程采购公告

2025-04-24
1.项目名称:国强乡松湖村墩仔厝组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2.项目编号:TRY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2877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52877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3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国强乡松湖村墩仔厝组环境整治建设工程

1

152877

建筑业

4.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信用记录:(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谈判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谈判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谈判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谈判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明细

描述

其他资格条件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7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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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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