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陕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公告
2025-04-241、采购项目简介
本谈判采购项目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已由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核陕西铀浓缩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1 采购范围:选聘常年法律顾问,为中核陕铀法律事务处理工作提供支撑;
2.2 服务期限:提供服务的期限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3年,每一年度服务完成后对服务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满意后下订单继续执行下一年服务;
2.3 服务地点:中核陕铀;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1.所提供的各类法律服务坚持依法合规理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要求;2.依法合规维护中核陕铀的合法权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资质:按照《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和管理细则》相关规定,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法律服务机构库名录》(版次:2)成员。
3.3 本次采购(£接受?7?1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3.5款所规定的情形。
3.4 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要求,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3.5其他要求:
?0?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0?1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1 中国裁判文书网站网自查情况(https://wenshu.court.gov.cn);
?0?1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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