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采购公告

2025-04-24

进行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

1.2 项目编号:BHZB

1.3 采购人:山西汾河水库管理有限公司

1.4 (登录后查看)

1.5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项目概况:汾河水库位于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杜交曲镇下石家庄村北约1km的汾河干流上,下距太原市83km,地理位置为东经111°55′,北纬38°04′。水库控制流域面积5268km2,多年平均天然径流量2.59亿m3,水库总库容7.33亿m3,兴利库容2.64亿m3,是一座以防洪、灌溉、工业和城市供水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枢纽工程。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项目。主要包括:收集基础资料,并根据水库大坝安全鉴定的需要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坝体地质勘察、安全检查及安全检测等,进行安全监测资料分析,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大坝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报告、大坝运行管理评价报告、大坝防洪能力复核报告、大坝渗流安全评价报告、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报告、大坝抗震安全评价报告、金属结构安全评价报告,最终编制蓄水安全鉴定报告,起草蓄水安全鉴定书等工作,并受采购人委托组织蓄水安全鉴定会议,通过蓄水安全鉴定。

2.2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至蓄水验收合格。

2.3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成果要求

对汾河水库除险加固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制造与安装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影响工程安全的因素进行评价,提出蓄水安全鉴定意见。完成工作大纲编制、指导自检报告编写、现场鉴定、鉴定报告编写及审定等工作;提交大坝蓄水安全鉴定最终报告书。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鉴定结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定。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或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有相应鉴定经验和能力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财务要求: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成立时间不足一年);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4月至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内至少具有1项水库大坝蓄水安全鉴定相关的业绩;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等相关资料;

(6)其他要求: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需显示所属日期,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如不产生税收,须附相应的零纳税申报表(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缴纳任意一种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或新开户证明(扫描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12:00至2025年4月27日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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