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给、排水构筑物清洗及配合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给、排水构筑物清洗及配合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 招标人为 靖江市华汇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

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小型,给、排水构筑物清洗及配合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给、排水构筑物清洗及配合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给、排水构筑物清洗及配合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

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无须提供)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

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复印件)(开标前六个月内),或

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

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或提供

投标截止日当月或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相关

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承诺函或提供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的《声明函》)。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

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

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2025年1月至3月在投标单

位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4 08:30到2025-04-29 17:3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伍拾元/现金),售

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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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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