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翼云2025年废旧蓄电池集中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翼云提供2025年废旧蓄电池集中处置服务。

1.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处置内容、预估数量、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具体如下:

标包

处置内容

电压

预估数量(万2V.Ah)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标包1

内蒙园区废旧蓄电池回收

2V

0.70

招标人(内蒙园区)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或处置金额达到框架上限(先到者为准)

12V

567.60

标包2

贵州园区废旧蓄电池回收

2V

206.40

招标人(贵州园区)

12V

493.92

标包3

南方基地广州园区废旧蓄电池回收

2V

403.20

招标人(南方基地广州园区)

12V

222.20

注:上述数量为预估数量,最终以实际回收订单为准。

……

1.3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3个。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废铅蓄电池回收或铅类回收或危险废物回收或涵盖相关内容。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废蓄电池处置案例。

注:附案例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首页、签订时间、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如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必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据相应的框架合同,同一框架协议项下的订单/结算单分别进行案例统计)的扫描件,每份单项合同/订单/结算单须对应提供至少一张发票;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相关案例的,不予认可。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案例不予认可。

2.1.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则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 HW49中900-044-49,如发证日期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应涵盖HW31中900-052-31;

(2)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资质,或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资质的第三方负责报废铅酸电池的运输(须提供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第三方的营业执照和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如投标人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第三方的危险品运输资质或投标人与第三方签署的委托合同的有效期不能覆盖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投标人应承诺及时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延期手续或续签运输委托合同或更换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第三方运输单位,确保整个框架合同有效期内运输方危险品运输资质有效;

2.1.5废旧蓄电池存储站或中转站

投标人需在标包服务地点所在省建立或租用(或承诺中标后建立或租用)符合环保要求标准的废旧蓄电池贮存库或中转站。

注:投标人自有产权的须提供产权证明扫描件;若为投标人租赁,除须提供业主产权证明外,还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若承诺中标后30天内设立,须提供承诺书。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18时00分至2025年04月2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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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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