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50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规程要求,开展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综合科学考察活动,较全面地查清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生物多样性、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和威胁因素,并编制科学考察报告,为天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自然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提供科学依据。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日开始,至2026年3月底前完成科考报告并通过上级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具备基础数据资料、熟悉县情、专业技术能力强的单位多为高校或其他事业单位,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中小企业数量极少,无法形成充分竞争,预留中小企业采购份额可能会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本项目公告规定方式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③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④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在推荐成交候选人前由代理机构进行查询并将结果反馈至磋商小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投标人资格声明书》和《诚信履约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4日9点00分至2025年5月8日9点00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5月8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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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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