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cems维保服务询比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登录后查看)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1x200t/d机械炉排炉+1x5MW抽凝式汽轮机+1x5MW发电机组。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cems维保服务,锅炉烟囱14米处安装1套烟气在线监测(CEMS)系统装置,本次按1套CEMS系统装置设备规模(含附属设备、关联系统及设备等)进行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检修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云南省玉溪市元江县中节能(红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厂区,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持有烟气连续自动监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培训合格证书。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2022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或类似项目CEMS维护保养服务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服务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合同签字盖章需完整有效)等内容的证明材料,且市场信誉较好。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启信宝等平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 到 2025年04月30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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