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EPC)—玲珑路西段地下管线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4本招标项目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EPC)—玲珑路西段地下管线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远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招远市珑路西段(金城路—金泉河)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招远市城区地下综合管线提升改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EPC)—玲珑路西段地下管线提升改造,对玲珑路西段(金城路—金泉河)道路进行提升改造,玲珑路西段(金城路—金泉河)全长约900米,主路面宽24米,改造面积约2.16万平方米,包括拆除原路面结构层、路基换填、路基路面、雨污等地下管线改造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前竣工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当地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人的目标成本,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施工过程中采购的材料、货物、设备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强制性采购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招标人要求。
(3)施工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相关手续办理(配合办理)、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移交(处理移交过程中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有关的问题)及保修等全过程。
(1)设计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报相关部门进行图纸审查等;同时包含项目实施全过程及竣工、缺陷责任期跟踪服务。
(2)采购内容: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构配件等的采购及保管。
(3)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开工建设-竣工验收-交付等相关手续(包含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完成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证、临时水、临时电、质监站、档案馆、移交等手续)办理、根据审查后的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完成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8计划投资额:人民币约18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③项要求中任意一项: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满足本招标项目要求资质标准的配备要求,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2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
(2)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4)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上以上的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
①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财务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4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投资额或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5其他要求:(1)其他要求: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查询渠道: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信用信息报告。
(2)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招标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若投标人为大型中型企业,预留份额通过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实施:
①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联合体协议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
②投标人将本项目中的一定比例(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微企业。需提供《合同分包意向协议书》。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公示信息表》后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分包企业与投标人之间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以上中小微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3.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承担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作任务的单位且牵头人负责项目的进度、质量、投资的全面控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分工。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身份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24日12:00至2025年04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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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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