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惰性氧化铝瓷球代储框架协议联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惰性氧化铝瓷球代储框架协议联合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YZB2025-4-p0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惰性氧化铝瓷球代储框架协议联合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采购项目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惰性氧化铝瓷球代储框架协议联合采购项目,年使用量约为2214.36吨,使用单位为兴化公司、炼化公司、延能化公司、榆能化公司、榆煤化公司;本次联合采购为两年框架协议,具体采购量详见采购清单。
范围: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惰性氧化铝瓷球代储框架协议联合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惰性氧化铝瓷球代储框架协议联合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依法注册成立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还应提供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授予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
2.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等有效证明材料。
4.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母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公司。其中销售公司投标的,提供其母公司出具的其与生产厂家之间的关联关系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公司,或生产厂家母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销售公司中国境内销售业绩。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份不少于200吨(合同计量单位为立方米的视为有效,同时转化为吨来计算,转化率按所对应物资技术规格书中堆密度(或比重)的下限来计算)的中国境内销售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6.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采购原料品名为“煅烧ɑ氧化铝”且总量不小于300吨的合同。(需提供业绩合同及至少一张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30日前)
7.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或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证明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HG/T3683.1-2014)。
8.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到2025年04月30日
2、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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