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二次)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 招标人为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

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预算金额:18万元;最高限价:18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二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奶粉采购项目(二次):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

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

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

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人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1年)、个体工商

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无法提供上述5、6、7三项的请提供相应情况说明。

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类别须

包含婴儿配方乳粉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2)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

案证(经营项目须包含婴儿配方乳粉或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3 09:00到2025-04-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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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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