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虹创路东延工程施工采购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

项目名称: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院内零星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院内零星修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三、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12个月;单次维修按实际工作量及采购人维修需求确定维修工期;如为紧急维修,需在接到采购人维修要求后2小时内到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法人注册登记证明材料(如营业执照等);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4.提供授权代表及项目负责人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公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

5.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2025年1月—2025年3月)中任意一个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承诺书一、二;

9.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建筑业。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无在建项目;

4.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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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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