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乐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单位比选公告
2025-04-24普乐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单位比选公告
普乐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实际情况,现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设计单位,并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我公司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参加比选申请的单位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中选人。
一、项目概况
1.比选人:绵阳高新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普乐街道路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单位
3.项目基本情况:建设规模:长约1000米,宽30米。建设内容:车行道破损修复、沥青黑化,人行道拆除并改造透水混凝土(透水砖),改造路缘石,路灯,更换雨污水井盖,道路标线,对标示标牌进行完善更新、绿化景观、综合管线、交安设施等配套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4.比选范围:本项目的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所有深化设计,配合甲方完成设计评审(含概算)及所有专业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全过程设计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配合节点验收、竣工验收、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
5.最高限价:建议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修订本)相关标准收费的50%计取(此费用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其中方案设计不另行计费)(其中专业调整系数:1.0;复杂调整系数:0.85;附加调整系数:1.0),最终设计费用以财评评定金额扣除暂列金及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后的工程建安费用作为计费基数进行计算。如未财评,则以绵阳科技城直管区审计中心或第三方审计单位及甲方审计(定)金额为作为计费基数。
6.工期:40日历天(其中服务期限:成交通知书发出至项目竣工+缺陷责任期)
7.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行政主管部门、比选人技术要求。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
(1)经查证,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
(4)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比选¨接受þ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有/。
9.在 2022-01-0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①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近 3 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实施)1个(0~3个)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项目总投资不得低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资料: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上载明时间为准,投资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为准。)
(2)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道路桥梁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需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5年4月24日12:00至 2025年4月30日12: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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