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态环境局辐射环境与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9万元
5.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6.采购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章第十条之规定,《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关于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甘肃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甘肃省辐射环境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要求相关要求,对兰州市10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工作场所、40个通信基站进行监测。(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期满、合同款项付清和合同内容履约结束后自行终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证书。
4.专业能力书面说明: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②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③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2%的扣除。
④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优先采购政策。
⑤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有关规定,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和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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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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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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