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清源路与华谊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预环评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3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清源路与华谊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预环评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22万元 , 招标人为 无锡市新吴自然资源服务

中心(无锡市新吴区土地储备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项目概况、要求:项目概况:清源路与华谊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土壤污染

状况调查及预环评项目(详见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45

日历天。(3)服务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4)最高限价:2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清源路与华谊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预环评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清源路与华谊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预环评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能力;

3、预环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

4、被授权代表为投标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被授权代表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

动合同,被授权代表由社保机构出具的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

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

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

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3 09:30到2025-04-29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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