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清分机、点钞机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二、项目编号:ZRHJ
三、项目概述:
1、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清分机、点钞机维保。
2、项目预算:130100.00元(含税)。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四、招标内容: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控制价(元) |
合计(元) |
1 |
清分机 |
维融 |
75 |
1450 |
108750 |
2 |
点钞机 |
维融 |
41 |
350 |
14350 |
3 |
点钞机 |
中超信达 |
20 |
350 |
7000 |
年维保费合计 |
13010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为:130100.00元(含税),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盘锦市分公司清分机、点钞机维保项目,最后结果据实结算。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二)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供应商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供应商须具备维融、中钞信达公司维修授权书。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04月24 日至 2025 年04月30日下载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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