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智慧餐厅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3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智慧餐厅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

有资金:18万元 , 招标人为 江苏翠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智慧餐厅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主要用于通过对食堂进行信息化改造,从设备到

管理系统层面帮助食堂实现降本增效、安全保障、数据分析等功能。系统支持账号权限管

理,组织管理等功能帮助食堂精细化运营。食堂菜品销售使用,实现一菜一价,不同菜品可

独立设置菜品价格,消费者通过一卡通、手机扫码等方式支付,帮助食堂管理者做到有效的

管理、人员精细化管理、消费者与管理者有效沟通、食堂数据留存与分析。)设备安装、调

试,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智慧餐厅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智慧餐厅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

3.1 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

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

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

公章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任

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

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3 第3.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

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3 09:00到2025-04-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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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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