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用硫酸及实验室纯硫酸、纯盐酸采购公告

2025-04-24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用硫酸及实验室纯硫酸、纯盐酸采购
二、标段(包)编号:2025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项目建设1台日处理垃圾量6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15MW 高转速汽轮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硫酸:98% 工业级80吨、纯硫酸:实验室优级纯硫酸98%,500毫升/瓶,5瓶、纯盐酸:实验室优级纯盐酸37%,500毫升/瓶,2瓶。,详见第四章产品技术要求。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工业浓硫酸满足GB/T534-2014《工业硫酸》优等品标准,详见项目第四章产品技术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甲方与供应商联系确定所需盐酸及硫酸用量后,以电话、微信通知时间为准,乙方在48小时内完成卸货。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厂内储存产品的储罐。注:供应商所负责提供的产品在生产、运输、交付及离厂全过程的安全、环保职责由供应商负责,所产生的安全、环保风险由供应商承担。运输方式为危险品运输罐车。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应答人所供产品的制造商应取得环保批复文件(证明文件:提供环评批复或环保验收意见复印件加盖应答人公章)。3.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参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原厂商代理授权书或购销合同证明响应货物来源。且一个原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报价;原厂商不得与其授权委托代理商共同参与本项目响应报价。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须提供2023年财务报表资料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审计的审计报告)。 6.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7.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成交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8.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9.供应商须提供响应货物的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证明其响应货物满足采购要求。 10.供应商须提供自身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2个硫酸产品的销售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价格页、供货范围及规模、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  到  2025年04月2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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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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