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化工2025年电气检修试验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41.1 采购项目名称:龙江化工2025年电气检修试验。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纯苯变电所高低压设备检修,计划时间为5月份,装置停工检修为期3天,电气专业依据装置具体的检修时间,在不影响装置开停工、检修的前提下,灵活安排专业检修计划及内容,电气专业具体检修内容有:1台低压备自投装置试验;大于等于75kW共6台电机检查引出线连接及绝缘状况;4台UPS、1台EPS、1台直流屏、10组184节蓄电池充放电,设备清扫、检查,UPS切换试验;1台快切装置试验;缺陷处理(过电压保护器更换及试验)。
第二部分:其他装置变电所高低压设备检修,计划时间为8月份,各装置停工检修期为7天,电气专业依据装置具体的检修时间,在不影响装置开停工、检修的前提下,灵活安排专业检修计划及内容,电气专业具体检修内容有:7台低压备自投装置试验(厂前1台、区域变4台、公辅1台、罐区1台);大于等于75kW共79台电机检查引出线连接及绝缘状况(酚酮32台、双酚30台、公用工程11台);12台UPS(区域变3台、区域机柜间3台、罐区机柜间3台、总降变2台、化验1台)、4台直流屏(厂前、区域、公辅、总降变各1台)、2台柴油发电机33组412节蓄电池充放电;设备清扫、检查;UPS切换试验;5台(厂前1台、区域2台、公辅1台、总降变1台)快切装置试验;缺陷处理(含厂前进线更换综保、试验,总降变备用回路更换继电器,过电压保护器更换及试验)。
涉及检修需更换的备件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负责试验工器具,并确保试验用具在试验周期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1.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最高费率不超过114%(响应费率要求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预计发生总金额为23.6万元。
费率表
序号 |
费用项目名称 |
取费基数及计算公式 |
控制费率% |
投标费率% |
备注 |
1 |
措施费 |
人工费(人工单价169.6元/工日) |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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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费 |
41.78 |
|||
3 |
企业管理费 |
45.73 |
|||
4 |
利润 |
10.19 |
|||
5 |
安全生产 |
税前造价-主材料 |
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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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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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表中措施费、规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做为竞争性费率,安全生产费(5.21%)做为不可竞争费率不参与报价;人工费(人工单价169.6元/工日) |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龙江化工2025年电气检修试验,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完毕之日止(纯苯装置内的电气设备检修要求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完成,其他装置的检修项目要求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完成)。
2.3 服务地点: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开发区林源园区。
2.4质量标准:本次检修试验项目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六册-电气设备 2019版中SHS 06003.11-2019 中规定的相关设备的检修项目及质量标准执行。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电力设施承修三级或以上、承试三级或以上。
(2)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的6/10kV及35kV电压等级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服务业绩不少于三份,每份不低于25万元(框架合同可累计,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并提供发票查询验真截图,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上述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财务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1-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起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2025年新成立的提供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提供虚假承诺的须承担相应责任):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供应商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
3)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裁判文书网网站);
4)供应商近3年内没有发生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受到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情形);
5)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之日)未出现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且服务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出现重大法律纠纷;在近三年(同上)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石化通报(复检合格恢复交易的除外)。供应商在石油石化行业中无不良业绩记录;
6)供应商不是中国石油石化集团公司和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单位;
7)没有在中石油企业或其他炼化企业被取消准入资格或在处理期内,
(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响应(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包括董事、监事)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2)供应商须承诺:不是采购人管理人员以及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经办的企业。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合同谈判等重要涉及经济往来的授权委托人也不是采购人管理人员的近亲属以及退出领导岗位和公司员工。
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4月27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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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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