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建项目自购物资集采招标(商品混凝土及水泥砂浆)招标公告

2025-04-24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及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子湖区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EPC项目商品混凝土、赤峰市工业用水互联互通项目商品混凝土及水泥砂浆进行公开招标,组织实施采购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龙子湖区现代智慧物流产业园二期EPC项目总造价1.62亿元,位于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内,项目所在地范围: LS4路东侧,胜利东路南侧,LS5路西侧,古杏北侧。项目规划总占地面积89583.07平方米,约(134.37亩),总建筑面积约9.4万平方米,本施工区域内划分为B、C两个地块及园区门卫室三部分。B地块为电商云仓中心,地下1层,地上15层,结构形式为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17171.66㎡,规划建筑高度65.9米;C地块为智慧仓配中心,结构形式为单层钢结构,建筑高度14米,园区门卫室结构形式为单层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为104.79平方米,建筑高度4.65米;工程建设内容为两栋单体建筑以及门卫、电力设施、附属工程及周边市政道路、排水等配套设施工程。

2.1.2中铁一局集团蚌埠建设有限公司赤峰市工业用水互联互通项目总造价8451万元 ,以东山园区配水站加压泵房出水管线为起点,沿铁路铺设,向北穿赤元公路及赤锦铁路,过王家店村南和元宝山镇南,至光明路接入现状管网内。建设再生水输水管线22300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2×DN600输水管线19. 96km,沿铁路线施工3.92km,穿越铁路顶管施工185m,穿越公路顶管施工202m。在赤峰市东山水务有限公司配水站西侧建设蓄水池2座,单座有效容积为6000立方米,增设离心泵4台及配套建设供电等附属设施。建设管理用房1座,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

2.2招标内容

见附件一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合理的最低投标价法。

3.1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条件(包件号:SH-01)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商须具备混凝土两条240型生产线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202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碎石、外加剂)检测报告或混凝土质量检验报告。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铁路、市政、公路、民航等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股份公司、中铁一局集团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至少一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

8.其他要求: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出具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投标人出具“物资设备供应商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及亲属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商品混凝土及水泥砂浆投标人资格条件(包件号:SH-02)

(1)营业范围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生产能力必须具备至少两条180混凝土搅拌设备生产线。满足本项目施工需求,具备冬季连续施工条件并提供相关方案。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和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要求;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今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主要原材料(水泥、砂、碎石、外加剂)检测报告及混凝土第三方检测报告各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供货业绩,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2份业绩(包含近年来完成同类物资供应业绩1份及正在实施和承接的同类物资供应业绩1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不推荐或禁止使用及不合格投标人。

(7)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8)其他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投标文件中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等招标文件要求须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出具“物资设备供应商承诺书”和“法定代表人及亲属无不良行为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发布公告之日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29日17时00分……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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