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亳州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SJ(登录后查看)

2.任务书编号:JC3(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  亳州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4.预算金额:(人民币)2375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3750000元。 

6.采购需求: 亳州市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第一阶段除水生态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外的其他项目内容应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开展验收,第二阶段水生态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应在签订合同后的18个月内完成建设并开展验收。项目运维服务周期三年(业务平台5年),因水生态调查及基础数据库建设完成后无运维服务内容,该项目运维期自第一阶段建设完成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8.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因该项目采购的水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平台、水生态基础数据库系统建设等,涉及水环境监测数据的汇聚,各种数据分析模型建立,水生态本底值调查入库等,涉及面较广,需要专业的技术支撑能力才能完成项目建设,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2)标包划分:/  

(3)其他资格要求: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其中一家需满足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 ,下午12: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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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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