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永济装备科技分公司等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4
1.招标条件

1.1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永济装备科技分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经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批准注册。是十二局一公司所属生产路桥建筑装备、钢结构、多元合金共渗防腐预埋件的专业化分公司。现对生产所需原材料(钢材)进行招标采购,采购资金来源于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朔铁路准池铁路准池线路肩墙、排水沟等三项工程改造项目已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以二十四局人发〔2024〕326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国能新朔准池铁路(山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朔铁路准池线路肩墙排水沟改造工程二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汾阳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已由汾阳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汾审管投资发(2023)72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汾阳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资金和汾阳市财政资金筹措解决。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汾阳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4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22】14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40%+60%,招标人为中铁建华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5五里铺道路贯通项目施工已由邯审批核准字(2024)30号批准建设。业主为邯郸市鸿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个工程有限公司五里铺道路贯通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永济装备科技分公司年产路桥装备产品 10000 吨,铁路防腐配件产品 6000 吨,是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销售租赁为一体的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基地。

2.1.2

1.工程名称:新朔铁路准池铁路准池线路肩墙、排水沟改造等三项工程(第二标段)。

2.工程地点:准池铁路K52+990~K88+000、董半川支线ZK2+000~ZK9+553.3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关于下达公司 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新朔计划字〔2024〕108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工程内容:路肩墙工程桩基冠梁40.4105km,侧沟改造17.7059km,引水沟改造1.539km,增设电缆槽12.764km,增设防护平网 45.913km。

2.1.3阳市人民医院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69036平方米(6.9036公顷),总建筑面积99523.04平方米,建设标准为三级医院。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栋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栋病房楼,1栋传染病楼,1栋行政办公综合楼,地下停车位295个及配套设施、道路、绿化、停车场等。

2.1.4中铁建华北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管片场主要为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1号线三期工程提供盾构管片,盾构管片共计约10000环。盾构段管片外径6.2m,内径5.5m,环宽1.2m,厚0.35m,双面楔形量49.6mm。采用“3+2+1”分块方式,由1块封顶块F,2块邻接块L和3块标准块B构成。管片的混凝土等级为C50,抗渗等级P12,最大单块管片混凝土方量约1.474m³,重约3.685吨。每环混凝土方量约7.717m³,管片总方量约7.717万m³。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为西南-东北向L型辅助线,线路自宫北路站终至谈固北大街站,线路全长约19.9km,全部为地下线,车站19座,其中换乘站6座,全线设置宫家庄车辆段,大部分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管片为预制混凝土平板型管片衬砌;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三期工程为西南-东北向L型辅助线,线路自槐安路站终至1线工程接轨站西王站,线路全长约3.77km,全部为地下线,车站2座,大部分区间采用盾构法施工,盾构管片为预制混凝土平板型管片衬砌。

    

2.1.5果园路下穿铁路布置(7.0+11.5+11.5+7.0)米框架桥 1 座,全长 23.5m, 采用顶进法施工;下穿浴新大街布置(7.0+11.5+11.5+7.0)米框架桥 1 座,全长 31.02m,采用现浇法施工;框架桥两侧设置整体式 U 型槽,跨度为 40m; 下穿铁路布置 1-φ1.8 米污水管线防护套管,采用顶进法施工;在果园路与京广铁路交叉处东北侧布置雨水泵站 1 座,设潜污泵5 台、潜水泵 1 台;现状排水渠顺接改造布置 2-5×2 米框架涵 1 座;敷设雨水管网 678 米,雨水管径为 D600、D1500 、D1000,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道,明开挖施工;敷设两路雨水泵站出水管,其中一路 169 米,管径为 DN1400,材质为焊接钢管,另一路 70米,管径为 D1800, 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道,均为明开挖施工;敷设污水管网 430 米污水管径为 D1350,材质为钢筋混凝土管道(顶管专用管材),顶管施工;以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配建 2000 个停车位设施,主要包括智能车位改造建设、智能终端等。新建 450 个充电桩,主要包括快充终端、变压设备安装及充电桩施工建设。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登录后查看)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1.G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2.GC02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熟悉工程建设并具有本次所采购产品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独立法人组织。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报价物资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物资经营的资质。

(3)生产能力要求:报价物资供应商须具备20000吨及以上的经营能力,报价物资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人民币,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供货业绩要求:报价人具有近两年内报价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要求: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

(7)其他要求:

①报价人如是代理商,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报价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报价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报价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GC03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型材

1.X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 2022 年至今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 年 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 ISO9000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 CMA 或 CNAS 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 2023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 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 2022年4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2 年 1 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2.XC02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3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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