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信红河分公司2025年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24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公司车辆驾驶服务,具体包括:保障采购人公务车辆的正常运转,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及保养,提供优质的驾驶服务。 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257,316.00元人民币,采用框架合同+订单的方式进行采购,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公务车辆驾驶服务。

(2)分包(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5)服务地点:按采购人要求。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应答限价为10,721.50元/月(不含税),供应商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供应商为分公司,除上述资质证书外,需另附总公司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及总公司对于分公司在本项目应答的授权。其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须提供相应登记注册证明材料。

 2.1.2驾驶员需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扫描件、驾驶证扫描件),并有5年以上丰富驾驶经验(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至应答截止日应大于5年),长期驻守甲方提供服务。

2.1.3供应商提供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车辆驾驶服务外包项目类)10万元。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页或合同签订时间页、合同签字或盖章页等(合同执行时间为合同内容中可识别认定为合同执行时间的内容“如×年度 — ×年度××合同”,要求合同执行时间与“2022年1月1日至谈判公告发布之日”有交集,如没有合同执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提供框架合同的除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外还需提供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作为证明材料,框架合同的时间及金额均以订单或发票或其他结算单据为准,单项合同与框架合同的认定标准:供应商提供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供应商提供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不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认可。。

  2.1.4人员到岗承诺:承诺自结果公示发出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为本项目配备驾驶员不得少于1人(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采购人要求动态调增),承诺书注明到岗时间、到岗人具体数量。

2.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

2.3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4.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存在严重违法的、失信行为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8)存在内外勾结损害中国电信企业利益的;

(9)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以上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4.2若第一次竞争性谈判成交后不履约或放弃的;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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