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牵引电机、运输机电机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牵引电机、运输机电机等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51-ZB-25041295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牵引电机、运输机电机等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NB151-ZB-250412958),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忻州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采煤机变频调速装置用行走电动机1台、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机2台、输送机用减速器2台、泵用隔爆型三相异步电动机1台;环网交换机3台。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牵引电机、运输机电机等采购;
002刮板运输机减速机等采购;
设备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东关镇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库房。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天内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牵引电机、运输机电机等采购,002刮板运输机减速机等采购;
两个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的投标均无效;(制造商授权书须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模板提供)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代理商投标的,提供自身或授权生产制造商业绩均可)
近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类似业绩指:(不限同一合同中体现,如不在同一份合同,投标人自行标注哪几份合同算一个业绩,否则按最不利投标人评审。)
标段1:2台矿用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高压永磁同步变频调速一体机供货业绩;
标段2:2台输送机用减速器、1台环网交换机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
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发票提供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4 18:00至2025-04-29 18: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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