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四局第二分局机电工程项目埋弧焊机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4
因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分局机电工程项目部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28日(星期一)下午17:00,请于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04月30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埋弧焊机

1.整机配置国产,MZ-1000;

2.额定输入电压/频率:三相380VL10%50HZ;

3.额定负载持续率(%):100;

4.输出电流/电压范围(A/V):

150~1000/20~50;

5.焊丝直径(mm):3.2~5.0;

6.外壳防护等级:IP23;

7.绝缘等级:F;

8.主电缆≥15m*95mm*2根;

9.地线≥10m*95mm*2根;

10.控制电缆≥10m;

14

 
 

合计

14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两次竞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售后服务、利润、税金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签订采购合同后20日内交付(具体交货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主,但必须保证接到通知20日内到货)。如能提前交货,请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如不能按此日期交货,请注明签订采购合同后几日内交货。

3、交货地点: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南山口抽水蓄能电站压力钢管厂。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保证所供设备完全符合GB/T 13164-2003《埋弧焊机》,出厂检验及各项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应执行新标准。

(2)必须保证提供的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体系和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也不能对接触标的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投入运行过程中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设备在交货前经过严格测试,并保证设备(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是最新生产、全新未使用过、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5、质保期:设备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到买方财务挂账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间内,凡由于设备设计、制造或材质等非买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设备故障,卖方应积极服务并免费维修或更换零部件,且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更换下的零部件由卖方统一处理;如经卖方一次维修或更换零部件后仍不能彻底排除故障,导致买方无法正常使用的,买方有权退货,卖方应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质保期内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通过质量保证金扣除。

6、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响应人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和GB/T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所代理的制造企业满足第1条中相关要求,并具有生产制造企业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

(3)制造企业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4)响应人2022年-至今具有与埋弧焊机相同或相近的销售业绩不少于3份(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5)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响应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8)各响应人之间不得为同一负责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存在关联关系(不限于:股东、法人、董监管、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的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一经集采平台关联关系大数据查询发现,直接否决相关响应人。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参数配置清单、响应人资质文件及其他商务技术条款,响应文件须签章完整上传系统。

8、成交确定原则:供货周期最短、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本次竞价进行两次报价,待第一次报价结束后,二次报价时间另行通知,最终以二次报价结果作为评审依据,请各单位慎重填报。

9、其它要求

(1)到货验收:设备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由买方会同卖方按双方签认单办理埋弧焊机交接手续,卖方必须提供设备详细配置清单、产品合格证、品质检验报告、零配件目录、说明书、随机工器具等全套纸质版资料1套,同时卖方还需向买方提供相应的电子版资料1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设备到达买方交货地点并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卖方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在买方财务挂账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的80%货款,运行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5%,剩余合同总价的5%作为设备质保金,质保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1月内给予支付。

(3)支付方式:R银行转账、R在线支付、R银行承兑、R供应链融资、R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银行转账支付不低于货款的50%,其他非现金支付不高于货款的50%。因资金不足而无法按照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后续支付资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筹、分局垫付或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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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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