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滁州市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项目名称:滁州市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第三方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5.00元/人

最高限价:45.00元/人

采购需求:滁州市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公安考试系统联网第三方服务项目,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关于推进驾培监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考 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滁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监管平台与互联网交通 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考试系统联网建设、实现驾培服务、管理、监督“一张网”。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签订后,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平台系统建设及软、硬件安装、调试等,监管服务平台投入使用,服务期从投入使用后开始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④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附件2)的。

⑥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⑧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⑩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3.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⑩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2、3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1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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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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