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四川能投【2023】883号、四川能投【2023】4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能投兴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四川能投兴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四川能投【2023】883号、四川能投【2023】41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项目拟总装机容量300MW级,总占地面积78.9亩,分四期建设。 一期用地约28亩,建设1套装机容量75MW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建设燃气锅炉作为供热的备用/调峰锅炉,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调压站、变电站、化水处理系统、集中控制室、蒸汽管道等设备设施配抽凝供热式汽轮机,并留有扩建余地。2.2计划工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天(初步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施工图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 30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2.3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勘察(初勘、详勘、勘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除并网设备系统、特殊消防及消防车以外的所有设备、材料)、智慧电厂、施工、安装及调试等。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2.5建设地点:宜宾市兴文县。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④具有电力承装、承修、承试分别三级及以上设施许可证;⑤ 2022年至今具有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单机75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1个(适用于独立投标人)或2022年至今具有已完工或正在实施的单机75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机组设计或施工业绩1个(适用于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施工单位任一提供均可);⑥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25日0时0分至 2025年4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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