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轮胎专用天然橡胶生产加工技术熟化、集成与示范(二期)-有机肥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4项目名称:航空轮胎专用天然橡胶生产加工技术熟化、集成与示范(二期)-有机肥采购(第二次)
预算金额:人民币182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820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及数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航胎胶二期项目有机肥采购需求清单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航空轮胎专用天然橡胶生产加工技术熟化、集成与示范(二期)-有机肥采购(第二次)
(2)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具体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航胎胶二期项目有机肥采购需求清单)。
3、其他: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具体单位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航胎胶二期项目有机肥采购需求清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资格声明函”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相关承诺)
①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⑤.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投标函格式作出相关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⑥.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 年4月30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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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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