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2025年人工造林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招标条件:

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2025年人工造林工程已由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兰林造〔20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甘肃省兰州市陇中地区生态保护修复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榆中县2025年人工造林工程监理

2、建设单位:榆中县林业和草原局

3、建设地点: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夏官营镇、清水驿乡、甘草店镇、高崖镇五个乡镇。

4、工程规模:项目实施人工造林面积6.16万亩,包括人工造乔木林0.63万亩,人工造灌木林5.53万亩。

5、计划工期:930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150日历天,管护期780日历天);

施工期:2025 年 05 月19日至 2025 年10 月15日;

管护期:2025 年10 月 15 日至 2027 年 12 月 03 日。

6、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

7、服务期限:伴随本项目全过程,自项目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8、概算投资金额:约3911.22万元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阶段所有项目内容的监理及相关后续服务。

1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地方颁布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等现行标准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4、根据相关规范及项目实际需求,配置本项目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2人。项目组所有成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2024年1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项目组所有成员均需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5、近三年(2022年04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近一年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审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日期: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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