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中医院关于体检中心DR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241、(登录后查看)
2、项目名称:体检中心DR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5.00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45.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限价金额,否则将作无效标处理)。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
1 |
体检中心DR |
1套 |
45.00 |
合同履行期限:见项目需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025年4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2、投标产品按国家规定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须根据投标产品的类别,提供投标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者《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投标本企业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制作费: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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