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拉萨邮区中心邮运车辆保养油品及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拉萨邮区中心邮运车辆保养油品及维修配件采购项目(二次)。该项目需采购拉萨邮区中心邮运车辆保养油品及维修配件,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该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招标文件。

2.项目估算预算(含税):该项目两年的估算总预算为270.00万元,“估算预算(万元)”不是控制价,不作为报价的依据,仅作为项目服务期预算供各供应商参考,采购人不做承诺,最终费用按照实际费用进行据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及控制价要求等详招标文件。

3.包段划分及最高限价:该项目不划分包段。该项目不设置标底,但设置单价限价,该项目的单价限价仅作为结算时的计算基数,项目投标人在进行投标报价时不按照单价进行报价,投标人报价按照统一的折扣率进行报价,具体费用按照实际维修内容进行据实结算,即:结算金额=实际需求(保养油品和车辆配件)数量×保养油品和配件单价限价×中标人投标的折扣率。该项目最高限价均为报价折扣率100%。报价的具体要求等详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的单位。

2.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车辆保养油品及维修配件供货能力并提供承诺。

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征信平台无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不良信息等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转包及欠薪信访等不良记录,无围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 月30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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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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