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贵州销售公司二级律师库招标选商招标公告
2025-04-212.3招标范围:招标人及下属二级分公司下列诉讼业务和非诉讼类业务,可以聘用库内律师提供服务。
(一)诉讼类业务
委托代理参加民事、行政、刑事诉讼及劳动仲裁、商事仲裁案件;委托代理参加行政处罚、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协助参与刑事报案及各类纠纷的协调和调查准备工作。
(二)非诉类业务
(1)重大经营决策涉及的法律咨询论证、重大项目的法律风险分析论证及重大合同、重要规章制度审查;
(2)重大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包括:企业改制、投资建设、合资合作、股权转让、资产收购租赁及处置等业务;
(3)股权投资及处置、资产购置及处置、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两反一保”相关法律业务;
(4)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务;
(5)其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的,需要外聘律师提供专业支持的业务。
2.4服务地点:贵州省。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6服务要求:能够提供法律顾问、诉讼案件代理、法律尽职调查等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投标人应提供律所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中至少须有一名律师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以下任意两项业绩:
(1)办理过3例以上(含3例)诉讼标的金额500万元以上股权类诉讼且胜诉的案件;
(2)办理过3例以上(含3例)投资建设或重组改制或清算或破产或吸收合并的业务;
(3)办理过5例以上(含5例)标的金额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法律诉讼业务且胜诉的案件;
(4)办理过10例以上(含10例)投资建设类法律尽职调查及法律意见书的业务;
注:以上诉讼类业务业绩均应提供服务合同及其成果文件(包含:法院判决书或其他相关证明)等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反映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人员等业绩评审要素,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应上述关键内容的,投标人可提交经业主盖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无法反映上述评审要素的,业绩不予认可。
4.服务团队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唯一服务团队人数不得低于3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团队负责人和2名及以上专职律师),团队负责人和专职律师均应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团队负责人应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验。
注:应提供律师执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执业经验以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时间为准。
5.同一实际控制人(投资人、合伙人等)控制或属于同一品牌网络的律师事务所(含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人均做否决投标处理;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6.2投标人2021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6.3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6.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6.5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6.1-6.4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6.5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关键条款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 5 年 4 月 15 日 18 : 0 0:00至202 5 年 4 月 22 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