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石灰石(2501)采购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2.1.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石灰石(2501)的按期保质保量供货、卸车等工作,预计消耗数量16000吨,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满壹年为止,合同期限内单价不予调整,最终根据实际发生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

2.1.2招标范围:名称:石灰石(2501)

作用:锅炉烟气脱硫。

理化特性: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技术规格书)。

中标人工作范围:负责石灰石(2501)的按期保质保量供货、卸车等工作。

2.1.3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有(包括但不限于):

序号

物料编码

物料名称

单位

数量

使用情况

备注

1

050405100008

石灰石|含量CaCO3≥90%,SiO2≤2%|粒度>250目

16000

热电脱硫用石灰石

中煤远兴公司

(以上规格型号及数量仅供参考,以满足现场使用要求为准,即供货要求以第五章要求为准)。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交货期:合同限期内,根据买方需求分批到货,接到买方通知2日内到货。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工业园区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买方指定的地点。

2.5付款方式:每一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实际到货验收合格数量及单价据实结算,到货验收合格后【90】日内支付当月货款的【100】%,附【乙方开具的税率为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付款申请和收据】支付;

2.6合同签订后,卖方向买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合同履行完毕无异议后,买方将该保证金无息返还卖方。如果卖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违约,买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7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如期、保质保量将合同标的物交付至买方指定地点。如遇降雪、疫情、国家大型节假日等特殊情况,需要驻车时,卖方须提前安排车辆到厂等候,保证标的物按时供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

3.2资格要求2: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所投产品具有1份销售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标的物的名称、主要参数及规格等);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授权证明;

注:同一产品生产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只允许一家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

3.4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4月24日 10:00至2025年5月6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4月24日 10:00至2025年5月7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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