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年-2026年5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榕城监狱委托,对[350001]FJKT[CS]2025002、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年-2026年5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年-2026年5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8日09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KT[CS]2025002
项目名称:福建省榕城监狱2025年-2026年5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采购包1(2025年-2026年5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
采购包预算金额:2,05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5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20,5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99000000-其他建筑工程 |
监狱2025年-2026年5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 |
1(项) |
否 |
监狱2025年-2026年50万元以下小规模工程施工,合同期1年,主要负责监狱50万元以下的装修、修缮等小规模施工项目 |
2,050,000.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双方签定之日起一年或在合同期内采购总金额已经达到本项目预算金额,截止日期计算以单项签订施工协议书日期为准,工期以实际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具备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开标当日,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②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4〕10号)执行;③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注:若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视同满足以上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绿色建材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4至2025-04-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5-08 09:45: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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