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2025年漳州共享项目废旧物资装卸搬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概况:对2600辆废旧共享电单车和5600组废旧电池进行装卸搬运,从漳浦赤湖镇、龙文诗墩仓库分别运输至指定地点,预估金额不含税30000元。

二、采购内容:

运输内容

运输地点

预估搬运数量

备注

车架

龙文-龙文

800辆

从漳浦赤湖镇运输至龙文指定仓库,约80公里;

漳浦-龙文

1800辆

诗墩村内运输至龙文指定仓库,约13公里

电池

漳浦-龙文

1040组

电池从漳浦赤湖镇运输至龙文指定仓库,约80公里

龙文-龙文

4560组

电池从诗墩村内运输至龙文指定仓库,约13公里。

三、采购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30000元(不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四、实施地点:漳浦赤湖镇、龙文诗墩。

五、基本要求:

5.1本项目于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5.2乙方应提供本项目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束后且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项目费用。

5.3乙方所承运物资的站点路线、吊装、车次,均由随车人员及甲方加以确认。

5.4本项目为包干项目,费用包含乙方从甲方合作单位仓库搬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含吊装、车辆、高速费、人工、装卸、运输等全部费用)。

六、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响应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6.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七、评审原则及成交原则:

7.1响应文件开启后,部分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或者被否决响应后,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评审委员会认定具备竞争性,可以继续评审,评审委员会认定不具备竞争性的,应否决全部响应。评审委员会否决全部响应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重新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有效响应供应商仅1家的,可以转为直接采购。

7.2询比转直接采购的,原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原评审委员会作为谈判小组。

八、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8.1评审报价以各供应商应答报价中的“不含税总价”作为评审依据;

8.2成交候选人且满足询比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根据有效供应商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人。

8.3若出现多家供应商评审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则按供应商额外提供的【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之前(不包含公告当天)同类项目业绩,以业绩金额大小排序,若业绩相同,则按供应商的注册资金进行排序,由采购人推选最终成交供应商。

8.4最终成交供应商数量:1人

九、获取询比文件时间

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8日(上午8:30-11:5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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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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