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驻马店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2025年驻马店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人为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驻马店卷烟厂就地技术改造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202。

2.3项目概况:在驻马店卷烟厂现厂区内实施就地技术改造,按照年产卷烟30万箱的生产规模进行规划设计。

(1)主要建设内容:

①在现有制丝车间南侧贴建新制丝车间,现有制丝车间改造为卷包车间,现有卷包车间改造为成品周转库。

②新建建筑物总建筑面积31990平方米。其中,制丝车间28160平方米、动力中心2680平方米、架空连廊(三处)450平方米、开闭所300平方米、工业垃圾站360平方米、南物流大门40平方米。

③改造建筑物总建筑面积53777平方米。其中,现联合工房23291平方米、生产管理用房6712平方米、锅炉房1034平方米、辅料综合库10020平方米、原料周转库12720平方米。拆除建筑物总建筑面积16508平方米。
④配置1条3500千克/小时制叶丝线、1条1000千克/小时制梗丝线,更新制丝线主机设备和辅联设备;配置1条1000千克/小时白肋烟处理线。搬迁利旧卷接包机组、装封箱机组、滤棒成型机组以及部分公用动力设备,并根据需要填平补齐。配置原料配方、辅料平衡、成品周转自动化物流系统。

⑤配套建设相应公用动力设施和网络信息化系统。

⑥配套建设环保、消防、劳动安全、职业卫生、节能等设施。

⑦配套建设道路、管线、物流广场及绿化等室外工程。

(2)项目工期初步安排:

第一期:建设制丝车间、动力中心,建设安装调试,用时约24个月。

第二期:改造原制丝车间为新的卷包车间,并完成卷包设备搬迁、调试,用时约8个月(不停产改造)。

第三期:改造原卷包车间为新的成品周转库,用时约4个月。

第四期:其他改造及厂区工程,预计收尾10个月。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根据项目批复的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开展以下全过程咨询服务,主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项目管理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制度建设、项目策划及总体管理、需求调研及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档案及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组织协调、配合审计等咨询服务。

(2)报批报建咨询:①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该项目初步设计的审批;②协助建设单位完成前期各类报建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环保、人防、消防、防雷、供电、供热、施工图审核、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各类手续办理。
(3)设计管理及技术管理咨询:对项目设计质量、设计进度、设计流程、限额设计等提供管理咨询,对总体规划方案、卷烟工艺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提供咨询意见,对工艺、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强弱电、动力及智能工厂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方案和设备(材料)选型提供技术咨询。

(4)评价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安全、环境、职业卫生健康、节能、地质灾害、水土保持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评价工作以及土壤氡检测工作。(具体以国家、行业规定,以及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全过程咨询管理规范及技术要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就地技术改造项目整体验收之日止。全过程咨询服务暂定服务期 5年,其中现场服务预计 55个月。

2.7服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符合全过程咨询管理规范及技术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要求。

2.8服务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南海路1号河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驻马店卷烟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的主体资格相关证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并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备案名录”查询截图。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轻纺行业乙级(或轻纺行业食品发酵烟草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规定,上述资质对应的新资质同样有效,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具体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一级注册造价师)其中一项。

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具体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监理工程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一级注册造价师)其中一项。

拟派设计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资格(具体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其中一项。

注: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或设计管理负责人,且项目管理负责人和设计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②以上项目负责人和管理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投标人2024年3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6个月社会保障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或(2021年至2023年)经具备资格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以成立之年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近半年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缓)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3.3.1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最近三年内(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往前推36个月,成立年限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列入招标人或招标人主管单位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同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中标后不发生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3.3.2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管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分别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管理负责人姓名进行查询。

3.3.3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管理负责人)信用良好,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打开“信用服务”→分别点击相应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输入单位全称进行查询;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管理负责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指南: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相应的“失信被执行人”分别输入企业及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企业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组织机构代码”栏)、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设计管理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分别进行查询。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没有股东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3.4投标单位需要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并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 年 4 月 25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每日00:00:00时至23:59:59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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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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