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镇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4项目名称: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镇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121.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2024年森林植被恢复费-镇原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二次)(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甲方要求时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诺+信用 ”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投标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4-25至2025-04-3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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