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超高压供电分公司无人机取证业务培训变更公告
2025-04-22现变更为:
1.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颁发的民用无人机驾驶员训练机构合格
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二、原采购公告:4.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年04月22日08:30至2025年04月25日17:3(登录后查看)受理。
现变更为:4.2本项目实行在线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
年04月22日08:30至2025年04月27日17:30(登录后查看)受理。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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