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厂外应急配套供热设备设施施工招标公告

2025-04-24

1. 招标条件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厂外应急配套供热设备设施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河北省

2.2 规    模: 为提升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应急保障能力,需进行厂外应急配套供热设备设施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在隔压站等区域进行应急补水设备设施配套施工,提升供热管网应急补水能力;DN1200等规格供热主管网重要分支进行应急隔离阀门施工;井室排气管道引至安全操作处,降低故障应急处置风险;供热管网增加摄像装置,缩短发现、处理故障时间等。

2.3 标段划分: 华能河北分公司-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厂外应急配套供热设备设施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河北省

2.5 计划工期: 预计施工日期: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0月15日,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6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 招标范围:上安电厂至石家庄市区供热长输管网工程厂外应急配套供热设备设施施工标段包含的施工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在隔压站等区域进行应急补水设备设施配套施工,提升供热管网应急补水能力;DN1200等规格供热主管网重要分支进行应急隔离阀门施工;井室排气管道引至安全操作处,降低故障应急处置风险;供热管网增加摄像装置,缩短发现、处理故障时间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4)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上述资质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须至少具有1项DN1000及以上供热管道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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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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