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水泥制品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4

本采购项目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水泥制品框架采购,采购人为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2025年水泥制品框架采购。

2.项目地点:梅州市。

3.概算金额:人民币552.3713万元(概算金额是采购人根据2022年至2024年的历史采购量对本项目作出的预测,仅提供给供应商作参考,最终实际采购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人不对实际采购金额进行承诺)。

4.项目类别:一类。

5.采购分类:货物类。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采购形式:框架采购。

8.框架合同有效期:

(1)框架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达到3年时止;

(2)在框架合同履约满1年后,如因产品生产成本等价格变动,导致采购成交价格偏离市场合理价,采购人或供应商均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框架合同。

9.框架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框架采购结果适用于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企业(平远鸿达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兴宁市齐兴输变电工程有限公司、五华县华源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先达电业有限公司等)的工程项目物资需求(除项目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符合项目建设单位条件或本项目订单合同价高于工程项目结算价格,需另行专项采购外的工程项目物资需求)。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90天(日历日)内有效。

12.采购承办部门: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投资运营部。

13.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范围

1.标包划分:本次询价采购项目分为1个标包:

序号

物资品类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概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1

材料类

水泥制品

标包1

552.3713

552.3713

/

采购清单详见报价明细表,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清单中各类物资的预计采购数量是采购人针对本采购项目的需求预测数量,仅提供给供应商作参考,最终采购清单中各规格的实际采购量以工程项目物资需求的数量为准,采购人不对各类物资的实际采购量进行承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是产品的制造商。

3.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梅州市裕发电力有限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合同文本及签订合同要求

本采购项目使用《物资框架采购合同范本》和《物资框架采购合同(订单)范本》,由需求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五、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取

本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梅州市泰安监理有限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服务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计收。

1.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

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5000-10000

0.25%

0.1%

0.2%

10000-100000

0.05%

0.05%

0.05%

100000 以上

0.01%

0.01%

0.01%

注:

(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6000-5000)×0.25%=2.5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5=32.4(万元)

按规定标准的70%计收=32.4*70%=22.68(万元)

2.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以本采购项目的概算金额为基准计收。

3.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机构完成授标审批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收费通知单》。成交供应商收到《收费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相关费用。

六、采购文件获取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采购文件开始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16时00分00秒

采购文件截止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9日1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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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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