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佛山区域配电网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项目(南海区及顺德区应急补充)询价采购公告
2025-04-24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佛山区域配电网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项目(南海区及顺德区应急补充)
2.2项目预算:4700万元。估算金额并不代表采购人对采购量的承诺,仅作为采购预估规模供供应商参考,最终应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部分标段,特别是预计量少的标段,可能出现部分单位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的情况,请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
2.5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2.6采购范围:
2.6.1.标段物清单及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估算金额 (万元) |
固定成交费率(%) |
供应商最大成交家数(A) |
供应商最小成交家数(B) |
备选家数(M) |
响应保证金 (万元) |
1 |
南海区施工土建应急补充 |
3700 |
94.99 |
6 |
4 |
2 |
5 |
2 |
顺德区施工土建应急补充 |
1000 |
92.50 |
4 |
3 |
2 |
5 |
注:
①在初次招标采购《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佛山区域配电网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中已中标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补充采购,如参加本次采购的作废标处理。
②供应商均可同时报多个标段,标段不可兼中,成交人须按固定成交费率承接工程项目。
③本项目与“广东汇源通集团有限公司2023-2025年佛山区域配电网施工土建专业长期业务协作框架采购项目(禅城区及三水区应急增补)”为同一批次项目,如单位同时参与报价的,需按要求填写优选顺序;若两个项目填写的优选顺序不一致或者不填写的,统一按“(南海区及顺德区应急补充)→(禅城区及三水区应急增补)”的顺序作为优选顺序进行定标推荐。
2.6.2.标段划分:(1)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不可兼中。(2)供应商按标段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电子文档的命名方式为:公司简称-标段名称)。(3)供应商按照询价公告及采购文件公布的名称和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2.6.3.采购范围:包括佛山区域20kV及以下的基建配网工程、生产配网工程、营销工程、普通用户工程的土建专业协作,不含通信类。不适用于集团内部委托业务及涉及特殊行业的业务协作(如供水、燃气、铁路、航道、国防光纤等)。劳务技术服务及佛山区域外项目业务协作可引用本框架采购结果,以实际发生量为准,不纳入采购预估规模。
2.7框架采购时效性:
2.7.1.框架采购有效期为协议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7.2.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要求如下:(1)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2)协议期届满,项目实际发生金额未达到需求预测量80%的,延长该业务协作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
3.1.1.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在地方政府范围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1.3.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2.专用资格:
3.2.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国家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资质延续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如有最新政策文件的,从其规定。】;
3.2.2.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已取得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本单位注册。(注:建造师注册证书需在使用有效期内,提供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国家最新要求打印电子证书后手写签名),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可含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3.2.3.拟派项目安全员要求:拟派项目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供应商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可含报价截止时间当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以供应商(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采购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17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07日23时29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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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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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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