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分拣设备技改项目(工艺设备部分)招标公告
2025-04-24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卷烟物流配送中心仓储分拣设备技改项目(工艺设备部分)已由 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北省公司 以 中烟冀办〔2024〕7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烟草公司保定市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北大街2272号(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1.2建设规模:详见招标文件。2.1.3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长城北大街2272号(卷烟物流配送中心)。2.1.4生产、运输、安装、调试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并达到项目初验标准。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6最高限价:6016.86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备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联调试运行、售后服务及相关培训、与本项目原设备拆除、位移及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其他事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的应具备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等证明文件资料)。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已被移出的除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承诺书,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提供承诺书)(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作为当事人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的行贿、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记录);(3)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4)投标人未被烟草行业及其所属单位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未在禁入区域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除外)(提供承诺书)。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指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
3.1.3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25 00:00 至 2025-04-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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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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