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铁岭市京抚线(城南八里转盘至桑园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铁岭市京抚线(城南八里转盘至桑园岭段)修复养护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5年交通运输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5〕30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铁岭市京抚线(城南八里转盘至桑园岭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5〕214号)批准,招标人为铁岭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省计划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铁岭市京抚线(城南八里转盘至桑园岭段)修复养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该工程位于国道京抚线铁岭市开发区境内。路线起于城南八里转盘,终于桑园岭,设计桩号为K810+123-K814+591,全长4.468公里。

该路段2007-2008年改建,路面结构为7厘米沥青混凝土面层,40厘米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14年加铺4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2019年加铺4厘米改性沥青混凝土,下设橡胶沥青碎石封层。

目前该路段病害以纵横缝为主,局部路段存在龟裂和车辙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2.3计划工期:1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5月30日,计划完工时间:2025年10月31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4 投标保证金:12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 最高投标限价:1287.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满足以下(1)或(2)项要求:

(1)独立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根据各自承担的施工任务分别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资质:①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②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资质①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提供以上①和②项中相应的资质。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额不低于9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须含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一方)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或养护维修)工程(含复合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且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①改扩建是指改建、扩建、改扩建;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但不包括仅对路面面层处理的微表处、热再生、稀浆封层等预防性养护,下同。②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题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③同一个企业业绩可以同时满足业绩(1)、(2)的要求。

3.1.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同时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2)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委任的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根据《辽宁省公路工程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履约监督管理办法》(辽交公路规[2025]3号)的规定,监管平台中所有在建项目的主要人员,均在“辽宁省交通工程主体信息库”中被设为锁定状态的人员,属于目前有在岗项目,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其“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以路面工程为主,且联合体牵头人承担的施工份额不得低于成员方。联合体牵头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确认。联合体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如A和B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A是联合体牵头人的,则:“投标人(或联合体或联合体投标人)”是指AB构成的整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是指A;“成员方(或联合体成员方)”是指B;“联合体一方”是指A或B;“联合体各方”是指A和B。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登录后查看)3.5 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 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6日,每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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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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