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麟游县试点镇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设计方案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麟游县试点镇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设计方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麟游县试点镇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设计方案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试点镇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设计方案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

6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试点镇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设计方案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麟游县试点镇耕地林地空间置换设计方案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供应商应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3-5.供应商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半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3-6.供应商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7.供应商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9.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提供承诺书;
3-10.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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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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