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雁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度街景布置及维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街景布置及维护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合同包2(2025年度街景布置及维护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度街景布置及维护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2025年度街景布置及维护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提供2024年10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磋商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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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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