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宜宾市第四人民医院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3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采购包2: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部门颁发的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提供备案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采购包2:

(1)1.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具备《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提供许可证和备案登记表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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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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