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乐山市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2025年乐山市在建交通项目工程质量重点抽检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4
项目名称:2025年乐山市在建交通项目工程质量重点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具备由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盖投标人公章)
(3)拒绝处于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投标信用评价禁止投标期内(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近期数据为准)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盖投标人公章)。;(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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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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