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大道、丽水路地块绿化整治提升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
受合肥庐阳经济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大道、丽水路地块绿化整治提升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诚邀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1 磋商项目情况

1.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大道、丽水路地块绿化整治提升工程

1.1.2 采购编号:TH(登录后查看)

1.1.3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人民币55.8593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55.85935万元

1.1.4 采购内容:

1.1.4.1本次采购拟遴选1家合格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建设需求,为采购人提供合肥市庐阳经济开发区北城大道、丽水路地块绿化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服务。本项目总工期30个日历天。

1.1.4.2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1.2 供应商资格

1.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必须具备的如下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2.2 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1.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

1.2.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2.4.1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4.2供应商拟委任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须为已完成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至少一例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或市政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1.2.5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1.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3.1集中发售时间:自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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