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校内部分楼宇采暖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4项目名称:高质量发展-公服建设-校内部分楼宇采暖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0000.0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订立后40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
3.3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3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是本企业人员,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3.6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拟派遣的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实际到校工作人员相符,如供应商违约按废标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4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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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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